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360日,自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起计算。取得凭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