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盖楼房,目前一般都是农村居民建的农房,城镇居民都是商品房、不会自己建。农村居民盖楼房需要如下手续:
一、村委会审核签字:
1、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实地审核并签字。
二、乡(镇)政府审核签字:
1、建设站实地调查;
2、乡(镇)政府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三、规划分局审核、建设站受理:
1、建设站受理并核发《翻建住宅申请表》;
2、绘制规划红线图纸;
3、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站办理完毕报送规划分局。
四、规划分局审核受理: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五、建设局审核:
1、审核建房户建房手续;
2、收取配套费。
六、村民住宅放线:
1、经办人填写定验线、记录册并交建房户及施工单位签字;
2、按照建筑红线图,由规划分局及建设站共同为建房户放线。
七、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
1、建设站、规划分局批后管理监督检查建筑红线;
2、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八、竣工验线:
规划分局验线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认可书》。
九、房产局审批:
房产局办理房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