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电影院不让带零食算是侵权。消费者有权自带食品到影院观看电影。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公示等,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如遇此情况,当事人应保存好当天的电影票和有关影院电子屏幕关于禁止外带食品的相关证据,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