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第89条:凡是在副驾驶上不系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罚款20元。

根据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上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以外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不记分。

安全带的作用:

不系安全带已成为道路交通致死的第三大原因,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大部分驾驶人已经养成了上车先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但副驾驶乘员和后排乘坐人往往会忽视系安全带的重要性。数据表明,机动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发生事故死亡率是系安全带的37.7倍,发生事故从车内甩出的乘员75%会因伤势过重身亡,而系上安全带将大大提高安全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