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嫁给中国人是可以加入中国国籍的夫妻团聚申请永久居留证须知一、申请条件: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夫妻团聚人员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1)与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常住户籍的)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结婚的;(2)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的;(3)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4)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二、申请手续:1、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证申请表(夫妻团聚人员)》;并提交申请人近期的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具体要求参见“申请要点”);2、交验本人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及复印件;3、提交国内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国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4、提交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5、提交在杭临时住宿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6、提交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杭州的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7、提交中国民政机关出具的结婚证明;国外婚姻机构出具的《结婚证明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8、提交经公证的申请人的经济来源证明或者配偶的经济担保证明;外国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9、提交经公证的房屋租赁或产权证明;10、提交本人的书面申请(含个人详细简历、家庭情况、工作表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