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五证如下:商品房五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等。1、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这“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3、 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4、商品房销售(预售)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主管机关是市房地产管理局,证书由市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5、对于期房销售应该具有的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现房则应该具有的是商品房销售许可证。6、对于现房销售按照法规规定除“五证”之外,还应该具有“一书”,即竣工验收备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