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不要断绝来往,双方可以自愿决定,但血源关系是永远割不断的.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两个义务是宪法和婚姻法都规定的,后义务的履行不以在先义务的履行为前提条件,也不可以进行等价交换.这不但体现了道德和伦理的要求,而且通过法律的形式强制社会成员遵守.3.因此,即使断绝来住,子女仍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即使断绝来住,父母也不能因此而要求子女赔偿抚养费和教育费.4.女儿为了追求幸福,不应伤了父母心;无庸置疑,父母永远是为女儿好的,若注意方式方法,也许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可以让亲戚,朋友,同学或同事帮忙参考一下,若男的确实不行,他们的话女儿也许更愿意接受.可怜天下父母心.血浓于水,家和万事兴.祝你们家庭幸福!相关规定:《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