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案子随律师走,那么当事人需要先跟原来的律所解除合同,然后再与律师转所后的律所重新签订委托合同和委托手续,一般大多是这样处理,因为当事人信任的是律师本人而不是律所;第二种情形则是,律师转所后,其原来所在律所重新指派该所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只要当事人配合重新签订委托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