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合同中付款方式执行,主要有按月支付、按工程阶段支付、一次性支付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二、以按月支付为例:

1、施工单位在月初编制上月已完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由监理进行审核;

2、监理在接到以上表格14日内审核完毕并出具审核意见,交建设单位进行审核和支付;

3、建设单位在收到监理书面通知后14日内向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具体支付方式按合同执行;

4、一般为以应付工程款为基数,扣除质保金比例、预付款比例以及已支付的措施费等部分后,实付施工单位,工程量变更或索赔等按合同约定执行或在竣工时一并结算。

扩展资料

支付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在工程价款结算中,应在施工过程中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按完成工程数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支付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

原则

多级审核原则:承建商提交的工程进度款申请和资金申请必须通过公司内部审核,加盖公章后,报监理公司和审计单位审核,双方审核后,提交业主审核,进入业主审核和支付流程,承建商和监理、审计单位对其提交的数据和审核结果负责。

时效性原则:各承建商必须在每月25日提交进度款申请给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审计公司必须在7天内审核完毕,提交业主审核。承建商应及时申报、同时做好收发文记录,监理应及时审批并转交审计公司,如每月30日,进度款申请书没有到业主方处,业主将暂停支付该月工程进度款,顺延到下月工程款中支付。

准确性原则:各承建商必须按照工程实际进度和实际完成量申请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并提交资金计划,同时监理应认真审核。

表格统一原则:工程款申报需按照代建公司制定的表格填写和申报,如承建商上报表格错误,自行承担工程款拖延支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