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库管理权限 修改会计人员基础信息是由会计管理部门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库中进行的。 目前,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库是由省会计管理部门管理的。作为一个平台,省会计管理部门给各市会计管理部门开放相应窗口,并给予一定的权限。但各市需要进入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库时,必须是在省会计管理部门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库服务器”打开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并进行相应操作。另外,省会计管理部门并未将所有权限下放,关键权限仍在省里。 就修改会计人员基础信息来说,“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一栏的信息修改权限,就在省里。要修改这一信息,需要由各市上报有关要件,满足相关条件后,由省会计管理部门进行修改。 二、什么情况可以修改会计人员“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以下二种情况可以修改“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信息: (一)每位会计人员个人信息纸质档案里都存有《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核查登记表》(此档案由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属地管理),该表由本人亲自填写。如果纸质档案里的“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的“发证时间”不一致,会计人员可以提出申请,修改“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信息。在必须提供早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早期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证明的前提下,上报省会计管理部门进行修改。 具体办理时需要向省会计管理部门提供《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核查登记表》复印件(该复印件须由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签字盖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早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早期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证明。 (二)在2002年至2004年换证期间,曾出现过用二种查询方式查询的会计人员信息:一是用姓名查询;二是用身份证号码查询;由于当时数据库系统不完善,当用身份证号码查询不到换证人信息时,只能用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有重名现象,只有第一个换证人保留了原来“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信息,第二个以后同姓名的人的“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信息就变成了“换证日期”。这种情况会计人员提出修改“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信息申请,需要各市向省会计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证明,省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库”中查验属实后,省会计管理部门进行修改。 具体办理时需要向省会计管理部门提供《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核查登记表》复印件(该复印件须由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签字盖章)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