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银行账户查公司名称和地址的方法:第一招,到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开户情况,有外币业务的单位到中国人民银行外资科查询外币开户情况。第二招,到工商局查询企业基本情况,其中有企业银行开户情况,外资企业和私人企业有审计报告,可从审计报告中查询企业存借款银行。第三招,到国税局查询企业缴增值税帐户。第四招,到地税局查询企业缴所得税或营业税情况。第五招,到电信局查询企业电话费从那个帐户交纳(适合被执行人为大型企业及其集团)。第六招,到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查询企业缴纳水费、煤气费帐户。第七招,到电力局查询企业缴纳电费帐户。第八招,以采购方的身份电话谈业务,问对方将钱打到那个帐户上。(此招防不胜防)第九招,通过银行查银行,通过查询银行来往帐及单据,摸清对方资金走向。第十招通过职工发工资所在银行倒查企业存款情况。对于上述方法难以查询的企业帐号,鉴于对方对第三人不设防的特点。还可以通过第三人协助。第三人与对方生意洽谈,甚至发生小额交易。二、根据《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授权,只有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税务机关(包括国税和地税)、国家安全机关有权调查公民个人的储蓄存款和单位存款情况,而法律目前尚未授权律师有这方面的调查权。律师需持法院出具的调查令方可到各银行调查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未实行调查令的法院,律师可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