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殴打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妨害公务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