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地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

年满16岁者更改姓名步骤:

1、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写更名申请:必须要先提交申请书,申请改名(你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证据,让派出所相信你改名字是必要的)。

3、写更名证明:一般是村委会开具证明。根据户籍管理部门要求开具哪些证明。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5、到所在地的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6、成人改名公证:这个根据情况,可能有的时候有的地方不要求。

需要的资料:户口簿,身份证,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

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