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开具的发票作废分三种情况:

当月开的发票想作废,只要把发票联和记账联拿回来,当月可以直接作废,不需要特殊处理。

跨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开具条件是对方给你开具拒收发票证明,然后你到机器的开票系统上做一份申请单并导入U盘中,然后将U盘,打印的清单和对方开具的拒收证明到市局大厅就可以办理了。

超过180天的发票不能作废了。

在开票软件中,找到发票查询,查询到已开发票,选择要作废的发票双击或者选中点击上面的查看,然后进入查看界面,上端有作废按钮,点击作废按钮,会提示你是否要作废这张发票,确认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增值税的抵扣政策是,不论购买方对专用发票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只有销货方报税、购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比对成功后才能彻底抵扣,这就决定了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复杂性,手续也相对烦琐。

因此,购买方对取得的专用发票需要作废,要做到不耽误太长时间,也不会产生税收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在购进货物或劳务的开票现场对取得的专用发票进行一次手工全面审核,发现有误当场要求销售方作废重开。

二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后立即与采购部门购进货物或劳务验收情况进行核对,发现按合同规定需要退货或应索取折让未索取或发现其他争议不能按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全额付款时,要及时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

三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并接到采购部门后验收无误通知后,必须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发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时立即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

四是必须在开票的当月将需要作废的专用发票赶在销售方抄税和记账前转交到销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