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需要更改发票开票抬头,在物业权属不变的情况下,需提供资料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结算户变更的手续。办理结算户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1、变更结算户名申请(用电户与新结算户双方签章);2、用电户主身份证明资料;3、新旧结算户双方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备注:居民客户仅需提供新结算户身份证明。4、他人代办,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单位签章);5、租赁合同复印件(如涉及存在多方租户时需提供租赁各方的合同文件);6、如需变更交费账号还需提供扣费资料(如: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卡等);7、新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此项针对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用户);8、新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需以下资料并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帐号等信息(如开具普通发票无需此项)备注:居民客户只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如结算户名需变更回用电户名时,只需提供用电户主身份证明资料即可办理。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