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规定的四类案件是:(一)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四)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