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需购发票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后予以发放《普通发票领购薄》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薄》。

2、纳税人领取发票领购薄以后,主管税务分局核定配售发票的种类、版面、开票限额、准购数量等信息,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薄》到办税服务厅售票窗口办理发票购买事宜。

扩展资料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