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代码1717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扣分分值:12。

1、违法代码:1717

违法行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记分分值:12

2、行政处罚

种类:2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

3、强制措施

种类:扣车、扣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扩展资料:

依法扣留车辆的其他情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