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关于男性结婚年龄和服兵役年龄的规定是根据人体身心发育情况来综合确定的。

2、男性年满22周岁的,达到结婚最低年龄,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3、公民在征兵当年年满18周岁的,应当应征服兵役;征兵当年满十七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根据军队需要和个人自愿,可以应征服兵役。

扩展资料:

自愿服役。

女性参军入伍按征兵数量招收。根据军队需要可征集18--22岁的女青年服兵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从2013年征兵工作将更改为每年的夏季09月31前征兵。

每个健康的男性公民,在年满18周岁那年必须参加体检,会收到体检通知单(仍在校读书的男学生除外,但可自愿报名),体检和政审全部合格后,应征入伍,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