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当地的社保局进行补办。社保卡丢失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卡手续,单位需同时提供参保人员的医保手册(蓝本),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受理条件

1、委托他人代办书面挂失、补卡的,除提供持卡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解除挂失、领卡时由持卡人人本人凭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取号 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 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 前台人员核对原件。由前台录入,无须个人填报。补换领社保卡按照20元/卡收取工本费。

4.取证 窗口办结,7个工作日后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扩展资料:

办理条件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

申请发行社会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二)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三)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四)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五)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