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一般可以给辖区常住居民开具9项证明:社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社区常住人口无业或失业证明;社区常住人口居住证明;社区常住人口高考审核证明;社区常住人口参加招聘政审证明;社区常住人口贫困学生申请助学金证明;社区学生假期社会实践证明;社区常住人口贫困家庭证明;社区常住人口参军政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