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牌在惠州有违章扣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接受处理后再到银行缴纳罚款,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十七条 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课前、课后应当采用签到、点名、身份证明核对、照片核对、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等方式考勤。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用网络形式开展满分和审验教育应当通过视频监控、照片抓拍、设置间隔答题等方式,确保驾驶人本人持续在线接受教育,并随机抽查抓拍的照片和视频。

第二十九条 有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为驾驶人提供网络教育场所,教育场所应当配备电脑、摄像头、麦克风等设备,且音视频设备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