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因为法律没有禁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二是因为与休假等扣款相关的细节尚未结出来,但也不想让员工没米下锅,所以先支付一部分。可是,如果第二次付薪拖过一个半月以上,那很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