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违法生育子女的,除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理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得接受政纪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这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有所明确的。

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