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直辖市外,县级的级别就是正处级行政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第七条 ,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一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
3、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
4、县、市、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
扩展资料
职能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