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服刑人员,原则上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方,这样方便和有利于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依法对其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改造或考察。但是对确需出外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服刑人员才可以在缓刑考验期内离开所居住的地方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