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明确对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如果属于违法解除的话,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若承包合同有违约金约定,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遭受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大于违约金,在要求违约金的同时可对超过部分要求其赔偿。

若承包合同没有违约金规定,可按因为解除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民法通则第115条和合同法第97条均规定,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如此解释,并不等于否定惩罚性违约金在我国法上的地位。

由于《合同法》奉行自愿原则(第4条),当事人仍然可以明确约定惩罚性违约金,只要此种条款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便仍然有效。当然,如果当事人的约定不明确,原则上推定为赔偿性违约金。

扩展资料: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该条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一是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二是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违约金的功能:

1、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

2、补偿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制裁违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