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及其正本

2、机动车行驶证

3、交强险单据

4、车船税收据

5、保险随车联 (准备好保险单正本、保险卡及它们的复印件)

年检的结果有:

1、定期检验合格的车辆,分别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定期检验表》加盖印章;

2、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逾期仍然不合格的,车辆管理机关有权收缴不合格车辆的号牌和行驶证,这样的话将不能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可以转籍。

因故不能参加定期审验的车辆,应事先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延期;驻外汽车可委托所在地车辆管理机关代检,检验后将结果通知原籍车辆管理机关,无故不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

扩展资料:

年检时间注意事项

1、营运载客汽车5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2010年9月以后注册登记的7座以下私家车6年内免检,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