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意思是:判决书生效之后2年之内必须申请强制执行,否则权利过期作废。

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法院的判决书依然是合法有效,还是可以向对方要求执行,只是不能够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只能重新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扩展资料: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而提出强制执行的,法院通常对申请人的申请应该直接立案执行,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不能主动适用时效,也不能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明也即释明。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因此,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此外,假如法院在立案审查期间对申请人的申请执行期间是否发生中止、中断进行审查,那么法律规定的七天立案审查期远远不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根本没有办法彻底查清事实。

因此,对于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案件,法院应直接立案执行而不应审查,如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已过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间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法院可以终结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