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上的食用性质是可以改变的,根据相关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使用性质从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因此,该车使用性质可申请变更为“营转非”。申请办理使用性质变更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如下证明、凭证:《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吴先生可到车管所办证服务大厅和市区海峡、亚太、紫阳三家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办理使用性质变更登记的时限为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