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但是要符合以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3、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零七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