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公司汇钱给子公司

母公司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子公司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2、如果子公司员工的工资是母公司发的,子公司这边不要重新做一份工资表,只要通过往来科目核算就行,但个人所得税要据实扣缴。如:

母公司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代发工资

贷:银行存款

子公司分录: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母公司代垫工资

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其他应收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在“其他应收款”账户下,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企业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不得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企业,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当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

财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企业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单位的资产交换,或者以其他资产换入其他单位的其他应收款等,比照“应收账款”科目的相关核算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检查,预计其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按照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经批准作为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

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其他应收款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其他应收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