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一、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印花税税率

(一)比例税率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

花;

(二)定额税率

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三、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2.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

3.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0.05%

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