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作医疗出院手续办理流程:

一、报销所需资料

1、 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二、报销流程 :

1、在接到医生的出院通知后,请您带上患者此次住院的缴费票据,到住院部大厅的“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手续。

2、在办理完出院手续后,请您带上红色的“结算发票”与“费用结算清单”到您所在的病区,请您的主治医生开具“诊断证明书”,并拿到住院部一楼大厅的“出院结算窗口”盖章。

3、在办理完以上的手续后,请您拿着患者红色的“结算发票”、 “诊断证明书”、“费用结算清单” 和您手里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入院登记凭据”一起交到新农合窗口办理您这次住院的补偿手续。

4、如果您是五保户或者低保户,独身子女户;二女结扎户;请您携带相关证件,最后,别忘了在办理的过程中请你出示户口本和您与患者的身份证。

5、以上手续在出院1月内办理有效,过期不予报销。

扩展资料:

合理调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左右。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制订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建立完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加强门诊与住院补偿方案的衔接,适当提高门诊手术、日间手术等门诊诊疗报销比例,合理设置住院起付线或低费用段报销政策,控制门诊转住院行为。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非公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满足参合群众多样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