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机关就是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

在中国,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高级人民法院,以下为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法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一百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扩展资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意志,集中统一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国家的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1、全国人大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组织体系中属于最高地位 它代表全体人民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独立地行使国家主权或统治权。

2、全国人大的职权:

(1)最高立法权:修改宪法,制定与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

(2)最高任免权:选举、决定和任免最高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和有关组成人员。

(3)最高决定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4)最高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最高国家机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