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

60年代后期以来,采取各种非关税壁垒措施的国家和地区日益增多。发达国家不仅利用非关税措施限制商品进口,而且还用其作为在贸易谈判中进行讨价还价、争夺国外市场和实行贸易歧视的手段。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限制非必需品以及与本国产品相竞争的外国产品的进口,保护民族经济,也广泛采用非关税措施。

扩展资料

出口配额亦称自动限制出口。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出口国单方面决定出口限额,例如由政府规定配额,或者根据政府的政策由本国厂商“自动”限制出口;另一种则由进口国和出口国通过谈判签订“自动限制协定”,规定出口国“自动”出口限额。

“自动”限额协定的条款和内容不尽相同,一般包括:

①配额水平。

②“自动”限制出口的商品分类和细目。

③留用额和预用额的规定。

④保护条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