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处分:

1、对小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2、对初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

3、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4、对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扩展资料:

第二条对有违反校纪行为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分为以下五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三条留校察看一般以一年为期,毕业班学生视情况确定察看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察看期内无违纪违规行为者,按期解除察看;有显著进步表现者,提前解除察看;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被判处管制、拘役、徒刑,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过失犯罪被判处拘役或徒刑作缓期执行处理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