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主要是基于4个方面的考虑,即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力结构变化。

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由新中国成立初的40岁左右提高到2019年的77.3岁,其中与退休年龄直接相关的城镇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已超过80岁。与之相对照的是,我国职工法定退休年龄1951年确定后,70年没有调整。因此,有必要根据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对退休年龄制度进行适当的调整,使两者能够科学匹配。

201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达到18.1%,预计“十四五”时期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在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的背景下,如果退休年龄不作调整,意味着工作的人越来越少,退休的人越来越多,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扩展资料:

不同群体继续保持退休年龄差异,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需协同推进

退休年龄问题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因此,延迟退休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与之相关的配套和保障政策措施非常多,需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

一方面,过去一些与退休年龄相关的政策,要随着延迟退休进行相应调整;另一方面,延迟退休改革也会带来一些新的机遇、问题和挑战,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及时跟进。

例如,如何通过更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等措施促进大龄劳动者就业创业;如何更大力度地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帮助其再就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