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就是评标结果中排名第一、第二。....凡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国家融资项目,招标人须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在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供履约保证金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不出现意外的情况(包括招标人不愿意接受、预中标人自己出了问题)下第一中标人就是该项目的中标人了。

出现了意外情况,比如招标人故意提高合同条件,或者中标人发现如果签订和同对自己损失很大,或者其他种种原因,反正是中标人没有能够如期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失去签订合同的机会,那么,第二中标人就会顶替第一中标人成为该项目的实际中标人。

第二中标人中标的情况也出现,但是总体来说,属于小概率事件,基本上等于你说的落选。

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1]根据自己的经营方向、规模和动机,按照规定条件,公开征求应征人递盘竞争,最后选定交易对象签约的一种交易活动。招标是一些国家用来采购物资、器材、设备或招商承建某项工程项目的一种常用的方法。通过招标活动,招标人可以在众多投标人的激烈竞争中,选择最有利的条件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