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总之,受害人出具的谅解书不能成为名誉刑事处罚的凭证,因为在大多数的公诉案件中,其实犯罪嫌疑人伤害到的不仅是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国家法律制度的侵犯,因此,就算受害人原谅了嫌疑人也一样是要被判刑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