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出的问题,在《户口登记管理条例》中的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收养、失踪、寻回、认领、离婚或者其他原因而引起需要变动户口的时候,一般由户主或本人向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变更。“但是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离婚后就都要立即把户口迁出去的规定。

二、如离婚后户口需要办理迁出去的,需注意:

1、拿离婚判决书和原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和迁出手续户口需要迁出的一方拿着原户口所在的户口本和离婚书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和分户手续。提出申请后派出所会根据离婚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办理。如果另一方不愿意或不配合拿出原户口本的,派出所是可以依照判决办理,并在户口本上注明分户迁户的原因和时间。

2、独立自立门户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分户自立门户的一定要有固定房产才可以进行。而且还要符合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相关条件下才可以给予办理。

3、再婚后需要迁户口的,离婚后如遇到自己心仪的对象重新组建家庭并结婚需要迁户口的,在我们国家不同省份和地区对户口迁入迁出相关手续还是有所区别,具体需要本人到想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

4、离婚后,户口不非一定要迁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