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婚姻状况为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更改婚姻状况为离异的,需要离婚证及复印件或法院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更改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要双方的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以及死亡一方的注销户口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