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为户籍政策属于地方性政策,在符合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地(省)可以制订适合本地区的户籍政策;

2、因此,各地的户口本的格式,以及户口本内容的登记形式,都会存在地方性差异;

3、不管户口本的格式如何,都不影响其证明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亲缘(监护)关第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