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执行完毕是不能适用累犯相关规定的。累犯是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而缓刑是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满后附条件不予执行原判刑罚的一项制度。缓刑执行完毕的不能视为刑罚执行完毕,故不适用累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