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能够被免除的情况:

1.被强迫签下的“借条”。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 因赌博而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3. 债务人已过世。

根据《民法总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并承担民事义务。债务人死亡后,由于其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因此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

4.债权人主动免除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