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对患者进行医疗的时候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其中应当包括:进行诊疗所采取的措施和所用药物有可能导致的副作用,药品的服用频率和用量以及保存方法,如实地回答患者对于诊疗方法等的疑惑,在实施手术的过程中患者所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情况应当一并告知。向患者提供数种可供选择的治疗方式时,应当说明每一种的利与弊,最后选择某种治疗方案也要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