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爸一次性付清的我老婆有权分房吗?房产证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我老婆户口在外地,要是把我老婆户口迁过来,需要加她名字上房产证吗?还是只需要结婚证明就可以了?这个房子是我爸爸全资一次付清购买给本人的,如果将来离婚了,我老婆有权分割吗?上饶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既然是你父亲全资购买,且登记在你一方名下的,那就可以认定是你父亲对你自己的赠与,是你的个人财产,和你老婆没有关系。如果将来离婚了,你老婆是没有权利分割这套房产的。另外,户口迁移,不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相关的材料和程序,建议你咨询当地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