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不会立刻删除学籍。在学生离开学校后,所在教育部门会保留一段时间,方便学生重新回到学校,如果一年内没有继续上学或有严重违规被开除才会删除学籍。

普通高中学生因患严重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校继续学习,由学生家长填写《广东省高中学生退学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准予退学,并注销其学籍,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

扩展资料: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在校期间,考试不及格课程累计超过20学分的(已经重修并且及格的课程不再计入);

(二)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三)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四)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五)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