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医疗事故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向卫生局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赔偿。争议解决后,各医疗单位必须在7日内向市卫生局书面报告处理结果(包括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和案件复印件)。当事人单方申请尸检的,必须持有效的死者关系证明向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尸检申请书和尸检知情同意书,卫生局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尸检。双方也可以直接委托验尸。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