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拆迁工厂的补偿标准通常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由于征收房屋产生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由于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